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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阅读心得草房子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为什么杜小康要远离学校、远离家乡、任劳任怨地帮他爸爸到芦苇荡养鸭?为什么纸月要奋笔疾书,熬夜苦读?为什么细马要不畏千辛万苦、帮爸爸去放羊?这都是由于他们勇于担当家庭的责任—用他们还稚嫩的肩膀扛起来家庭的重任。我不禁又联想到自己:当细马只穿一件单衣、不畏寒冷、清晨一早出门放羊时,我还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睡的正香;当杜小康为了重振“红门”,去远离家乡300里的芦苇荡养鸭而吃尽苦头时,我则在家里养尊处优、打电脑、玩游戏,悠闲度日;当纸月为了获取知识奋笔疾书、熬夜苦读时,我却在悠闲地看漫画,读闲书…和他们相比,我感到自己是多么渺小:为了少做一份练习题,我和家长争得不可开交;为了不上辅导班,我给家长撒谎说身体不舒服;为了不学习,我躺在床上装作睡得正香,直到家长一再催促,我才懒洋洋地起床、漫不经心地写起练习题,只要家长一放松,我就偷偷翻起漫画书来…和他们相比,我生活在更优越的生活环境中,可我却做事漫不经心,没有一点责任心。这也就再次应验了那句话—东西来的越轻松,就越得不到珍惜。

再次回味书中的人物,我越来越觉得羞愧。作为一个已经六年级的男孩,我不应再像原来那样懒懒散散、悠闲度日,对任何事情没有责任心。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800字阅读心得草房子篇2

读之如饮甘醇,作者童年的趣事让我向往,一幕幕不时闪现眼前,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消灭了”这本有“品位”的儿童文学读本,正如作者所说,美是永远也不会消失的。《草房子》是一个完美的所在,当我走近曹文轩精心搭建的《草房子》时,那优美而又质朴的文笔,在我面前勾画出了一幅幅生动搞笑的画面。再瞧瞧我们此刻的学习生活,我只能有叹息一声。那种让我无法想象的、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是一个时代留给我们的难忘记忆,她让我想起浪漫的童话,让我有一种想走进油麻地小学读书生活的冲动。

桑乔,这位猎人出生、以前说话口吃的年轻人,居然凭借不屈不饶的毅力,成为一位出色的小学校长。当我看到他仅仅为了那盖满印章的纸上的荣誉,他能够将桑桑不当儿子看时,对他的敬佩就日渐减弱。但,当桑桑生病到无药可医时,我又为他高兴,因为我又看到了父亲高大地形象。桑乔,他是一个人,一个父亲。应对桑桑无助的眼神,小小年纪的柳柳,在大人的忧愁里懂得了体贴人;生命的力量和职责使得虚弱的桑桑能够将妹妹背上城墙头看落日,看月亮,看星星。等等这些,让我一下子觉得我似乎也长大了许多。

我在想,人性是善良的。桑桑的不幸也曾让我黯然神伤,但我确信曹文轩不是残冷的杀手,会随意抹掉生命中最完美的东西——感动,果不其然,我看到了曹文轩的善良,一个“鼠疮”,就让俨然无生气的桑桑挣脱了命运的枷锁!那一刻,我屏住了呼吸,有一种想大哭一场的冲动,为桑桑年轻的生命,也为曹文轩人性的善良,更是他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年轻的时候,差点被它夺走生命,舅爹无意的叹息,救得了妈妈。当我读到《药寮》,温幼菊老师那咿呀小调透射出的“别怕”慰藉,让我真的感动了,那首“咿呀”的小调让我痴迷,也让我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是啊,桑桑在生命的转折处,遇到了让他一辈子难忘的人,记住了生命里珍贵的东西。有时候,我也会傻傻的想,如果我是桑桑,多好!“怎样去感动这天,乃至将来的孩子?”从曹文轩的笔底,我感受了感动,看到了_与善良,儿童的天真,会感染所有的人,有了感动,美,就会无处不在!

800字阅读心得草房子篇3

《草房子》是一本精彩的书。读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这是我老乡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的代表作。描述了油麻地孩子们的生活故事。

在文中,校长桑乔想统一自己的油麻地小学,多次试图让秦大奶奶搬出去。但是这个固执又可恶的老太婆,非常顽固就是不肯让步,甚至组建了自己的“战士”---鸡鸭鹅,扰乱孩子们上课,在上头查时丢尽了脸。看到这里面,我生气得咬牙切齿,这个保守顽固的老太婆,不但不搬家,还捣乱小朋友上课,真讨厌。

但是,桑桑和乔乔这两个可爱又礼貌的孩子,他们不像别人一样叫她“老太婆”,尊敬地称她为“奶奶”,还和孤独的秦大奶奶和气地聊天,替她解闷,他们把秦大奶奶像坚冰一样的心融化了。她感受到了孩子的可爱,自己也有不少的快乐。不久,她的战士们被她一只只的卖了。秦大奶奶主动搬家了,离开了油麻地小学,而且她也常常守望护着油麻地小学的瓜果蔬菜与孩子们。最后,她为了保护一个孩子用汗水换来的南瓜,落入水中,永远的离开了。秦大奶奶用自己的行为让孩子渐渐喜欢上了她。

在生活中,我也经历过这样的典型例子。

我们班有个同学叫笑笑,她的生活由奶奶照顾,成绩不太好,作业做不完都是她的家常便饭,她个子特别小,性格比较内向,每天都独处,基本没朋友。她非常有爱的来找我交朋友,试图与我交朋友,希望能提高成绩,她甚至把她自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当礼物送给了我,和她交往的过程中,我发现这个同学挺可爱、挺好学的。她告诉:其实她上课有认真听,但是老师的语言与速度她不理解,我的解释是她最能接受的,我是她最喜欢的老师。经过她一再的鼓励,加上她对学习的努力,我改变了对她的看法,慢慢和她成为好朋友,成为其他同学眼中不能理解的好朋友。

《草房子》还有许多让人感动的故事,讲也讲不尽,说也说不完。比如杜小康的孤独之旅,像白雀的《红菱船》……

800字阅读心得草房子篇4

窗外依然下着蒙蒙细雨,房间里静悄悄的,我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此时,《草房子》俨然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带领我漂过了宽广的大海,穿过了一座座高山,飞向浩瀚的宇宙。这种感觉像蜜蜂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像沙漠中干渴的人发现了绿洲。

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让我的思绪跳跃飞翔。读《草房子》让我结识了一群栩栩如生的人物,每个人的个性都是一方胜景,他们以各自独特的方式在油麻地这个舞台上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于是油麻地出现了一幕幕有声有色、耐人寻味的悲喜剧。

我第一次被《草房子》这部小说感动得要流泪,是读第四章《红门》,那时的杜小康由于父亲经营的百货店倒闭而家境贫困,不得不舍弃了学业。他和母亲一起去田里干活,父亲又生了病。杜小康知道是他孝敬父亲的时候了。

他整日对父亲嘘寒问暖,无微不至。读到一个个这样的场景,我不禁潸然泪下。虽然这样温馨的画面十分美好,但却折射出了人生的苦涩,如那些在野风中摇晃着叶子而散发香气的苦艾,令人惊奇的是那饱受风霜的无瑕心灵。

回归现实岁月的长河,再想想我自己,不仅不能照顾父母,还总是惹他们生气。有一次,由于顽皮捣蛋,我把自己的手指夹伤了。妈妈手忙脚乱地把我送进了医院。在一阵昏迷后我终于醒来,看见妈妈趴在我的床边,疲惫地睡着了。

晨光中,妈妈朦胧湿润的眼睛和那纤弱的双手,让我看了不由得心酸。想到妈妈一夜没睡静静地守护着我,而自己以前却经常惹妈妈生气,我哭了,我为自己以前做过的让妈妈伤心的事而惭愧。我轻轻地下了床,抚摸一下妈妈的手,爸爸在这时也匆匆赶来了,我和爸爸一起把妈妈扶到了一旁的床上躺好。此时正好有一缕阳光射了进来,是那么温和。

人人都要懂得感恩,学会感恩,有时只是一句安慰的话语,有时只要一份善意的鼓励,都可以让感恩之花在人们的心中绽放,让人类沐浴在感恩的芬芳中。

800字阅读心得草房子篇5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里有精灵般的桑桑,有坚强的杜小康,有倔强的陆鹤……妈妈说这本书写的就是她的童年。那时的物质生活是那样艰苦,他们的心灵世界却是那样的丰富多彩。从这些孩子的身上我品味到亲情友情的甘甜,体味到团结奋斗的乐趣,更深深的理解了妈妈常常对我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义。

主人公桑桑淘气,富于幻想,当他得知自己生命垂危,毫无希望时,他没有抱怨,没有暴躁。这时“桑桑对谁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善良”,享受地喝下苦药,他从这奇苦中获得那块“鼠疮”的消除。踏破生与死的界限,使他认识了生命夺目的美丽。

杜小康从小就显得与众不同。杜家突然一落千丈,他和父亲去三百里外的打芦荡放鸭,狂风、暴雨、孤独、忧伤、、、、、这一切困扰着他。直到厄运再次降临,杜家一贫如洗时,杜小康“他有父亲的悲伤,却没有父亲的绝望。”在挫折与较量中,他更坚强,他自己在学校门口摆摊,他成了生活的强者。我坚信桑校长说的“日后,麻油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

还有陆鹤、细马等都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困苦、磨难,他们都以顽强不屈的精神展现出人生的精彩。

低头问自己:你有麻油地孩子那样顽强不屈的自信吗?有没有拼搏精神呢?从小到大,我可以说生活在“蜜罐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碰到困难就爱发脾气,想家人给我解决。难怪妈妈一遍遍地对我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缺少的正是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啊!

《草房子》教会了我很多,也像一座灯塔给我指明了方向。我决心随着这本书从新起航。“只有吃得黄连苦,才能品到蜜糖甜。”我们即将告别童年,未来的学习生活将会充满竞争,充满压力,但是我会像麻油地的孩子一样坚强地去面对,因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800字阅读心得草房子篇6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知为什么,那眼泪便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流下来。或许是因为这本书中的那个男孩子桑桑最终他没能留在自己度过了六年小学生活的油麻地小学,他必须离开这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地方;告别他至亲至爱的老师与朋友

这本著名的纯美小说的作者是曹文轩。整本书主要介绍了男孩儿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是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撼动人心的故事。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教育的六年。

当我读到《红门》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深深地被一个叫做杜小康的男孩子给打动了。因为是他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与他进行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习生活中,但凡遇到芝麻大点的小事,就想着打退堂鼓。当我做题目做不出来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筋思考问题,而是请求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快速写完了草草了事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便一直在反思自己: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都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祖国?而杜小康呢?想学也不能学,他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沦落到悄悄地去偷别人的书来读。我们现在有学上,还有老师教,更应该好好把握住这个学习的机会。想到这儿,一阵阵羞愧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杜小康可以刻苦地学习,为什么我不能?我整天都想着吃喝玩乐,怎样享受,心思全放在了这上面。难道我不该感到羞愧吗?难道我不该找个地缝钻下去?难道我不该向杜小康好好学习吗?

让我记住这个人杜小康。是他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就像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800字阅读心得草房子篇7

学习之余,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了。当别人跟我推荐某本书的时候,我会想尽办法找来好好看一看。自从这学期认识曹文轩这位作家之后,我迫切想看到他的作品。这个寒假,我收到了一份最好的礼物——曹文轩的《草房子》,这是一本精彩纷呈的读物,吸引我的不仅是小主人公多彩的童年,更多的是那些震撼人心的故事经历。

《草房子》是曹文轩的一部长篇小说。作品写了一个可爱的男孩——桑桑,六年的小学生活让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六年中,他经历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周围弥漫着一种美好的气息,她让我们感到浪漫、温馨,想起遥远又难忘的童年。陆鹤自信、执着;纸月善良、纯真,白雀不仅外表美,心灵更美……在这里充满了欢快的笑声,在这里孩子们健康成长。桑桑在童年亲历了许许多多的小故事,平常却很动人,从中我们看到了真诚,感受到了至真、至善、至美的人间情感。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把一切困扰和矛盾都化解在温和的人生的光芒之中”。童年,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

读完了《草房子》,我感受到了人性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温暖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生充满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相信自己必能跨过道道沟坎,冲破黑暗,迎接黎明的曙光。

800字阅读心得草房子篇8

读完《草房子》,我的记忆始终停留在油麻地那一大片金黄色的草房子里。这种草房子实际上是很贵重的。它不是用一般稻草或麦秸秆搭成的,而是从三百里的海滩上打来的茅草盖成的。那茅草旺盛地长在海滩上,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挡的一阳一光的暴晒,一根一根地都长得很有韧一性一。一阳一光一照,闪闪发亮如铜丝,海风一吹,竟然能发出金属般的声响。用这种草盖成的房子,是经久不朽的。在这个村落里,有着最天真的孩子,的学校,最孝顺的“儿子”……一个小小的村落,竟隐藏着许许多多的感人故事。

最坎坷的经历——桑桑

桑桑很贪玩,像许多这个年龄的孩子一样,脑子里经常会有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大热天穿着棉袄弄得大汗淋一漓;把碗柜改成鸽笼;捉弄别人被一妈一妈一打得哇哇乱叫;用蚊帐网鱼自己被蚊子叮得满身包。后来桑桑脖子里长了一个肿块,而且越来越大,每天下午都要发烧。桑桑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和别人的嘲笑,跟随爸爸桑乔四处求医问药,历经坎坷,终于遇到一位高人,才把病治好了。桑桑哭了,桑桑长大了,懂得了什么是一爱一,什么最值得珍惜。

最孤傲的眼神——杜小康

杜小康是桑桑他们班的班长。他学习好,家里开着杂货店,家境也好,小伙伴们都不敢惹他。杜小康的优越感是无可匹敌的。当杜小康的眼神越来越孤傲时,命运却和他开了一个大玩笑:他家的货船淹没了。他不能再上学了,只能和父亲去放鸭,而这些可一爱一的鸭子却把人家鱼塘里的小鱼苗吃光了,鸭子全部被扣留。他们的全部财产:只有那六个双黄蛋。我们惊叹命运的不可琢磨,在那孤傲的神情背后,隐藏着的是带泪的悲伤。

最孝顺的“儿子”——细马

细马是邱二爷从亲戚家领回的孩子。邱二爷家有地也有好房子,可就是缺个孩子。于是细马被领了回来。细马不喜欢上学,喜欢放羊。细马很孝顺自己的“父母”,邱二爷病了,他顶着严寒找药材,竟冻伤了手。邱二爷病逝后,细马决心撑起这个家,他把树卖了,用这钱买回上等的羊。这个小小的孩子,他的稚一嫩的双肩,已经扛起了这个家的重梁。

读这本书,村里人的朴实、坚强常常令我感动。相信你看了这本书之后,会有更多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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