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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散文心得与感想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心得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从而更好地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阅读散文心得与感想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大家整理了一些阅读散文心得与感想,供大家参考。

阅读散文心得与感想篇1

《朱自清散文集》——是伴我走过这个暑假的“好朋友”,我非常喜爱读它。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散文集,朱自清先生的情感凭着文字在书中流淌,让我觉得散文就像是一篇篇情感的记录,告诉我们生活中的点滴感受。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看《匆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我们曾经学过的林清玄的《和时间赛跑》:燕子飞走了有飞回来的时候。但是,只有时间去了,为什么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一但过去了就不会再来了。“今天、明天和昨天”,时间在慢慢的流逝,可见它是多么的匆匆啊。看着文章里时间从饭桌上溜走,在洗手的时候,从水盆里流逝,让我想到自己的时间也在不经意间流逝,这多么可怕!最可怕的是,我在学校里课间休息和同学玩闹、上课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开小差的时候、在家里偶尔会拿起平板电脑玩游戏消磨时间的时候,时间就这样无声无息、不知不觉的过去了。时间走得那样的悄无声息,又是那样的如箭如梭。时间都去哪里了?我知道,时间犹如生命一样,在生活和学习中要利用好每一分钟,珍惜每一天,做好时间的小主人。

《背影》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感激,这是一篇记事的回忆散文,叙述了:朱自清先生离开南京到北京读大学,父亲送他去火车站照顾他上车并给他买橘子,在火车站月台爬上爬下时的动作和背影,此时的儿子感觉到了父亲的伟大,

通过细致的动作描写来流露出父亲对儿子的关爱和付出,同时也表达了儿子对父亲深深的敬佩和怀念。读完后我想想自己,每天清晨做好早饭的妈妈来到我床前叫醒我的时候,我总是那么的无奈和抱怨,每天晚上在灯下、在桌前陪伴在我身旁还是我那和蔼可亲的妈妈,我却感觉不到什么,难道要等父母离去的时候,才明白他们那份无私、伟大的爱吗?

书中的字里行间中,我体会到了朱自清先生的真情实感,更让我也联想到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明白生活中的道理。这本书是我永远的朋友,值得我们认真阅读、细细品味!

阅读散文心得与感想篇2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认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了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平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平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了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阅读散文心得与感想篇3

今天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第二十章最后的名将——蓝玉。主要写了朱元璋不放心北元,明洪武十三年和十四年向北元发起两次远征,都取得了胜利,但并未对北元形成致命的打击,不断骚扰明朝的边境。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一次下令远征,蓝玉在历次正沙漠的行动中只是担任了几次配角。蓝玉是安徽远定人,是常遇春的内弟。蓝玉是一个要强的人,他从不会承认比任何人差。这次远征无疑给蓝玉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机会,朱元璋同意了蓝玉的请求,给了他右副将军的位置,主帅自然是冯胜。蓝玉来辽东击破了庆州的重兵把守,纳哈出率二十万队伍投降明军。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带兵远征北元,脱古思帖木儿丢下队伍逃走,元军投降,北元灭亡。

好词:明目张胆、朝思暮想、百般无奈、无处不在、瓦解、震慑、洋洋得意、狰狞、凶神恶煞、不共戴天。

我欣赏的句子有:“其实他采取这一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本来在大都当皇帝的父亲被逼得搬了家,亲戚都被拉去吃牢饭,此仇实在不共戴天。”“这些明军士兵用恶狼般的眼神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还大声呼喊,很快,更多的明军士兵围拢了来他们一看珍稀动物似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俘虏。”

实现理想之后的蓝玉任意妄为,让朱元璋再次挥动屠刀。

阅读散文心得与感想篇4

读了现代作家史铁生的作品集《命若琴弦》,它讲的是七十岁的老瞎子带着十七岁的小瞎子走乡穿寨,跋山涉水,不辞辛苦地说书卖唱,三弦琴上的琴弦断了一个又一根。原先五十年前,老瞎子的师傅说过:仅有弹过的琴弦到了一千根,用它们做药引子,那个让眼复明的药方才管用。老瞎子抱着“要看看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貌”的信念,弹亲卖艺为生,不知不觉最终凑够一千根了,他兴冲冲地照方拿药,可是谁都说他拿的是一张白纸。他惊呆了!在药铺前的台阶上坐了几天几夜,想起了师傅临终时说的话:“记住,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老瞎子忽然想起了他的徒弟,他明白自我死期将至,可那孩子在等他回去。

原先当他们经过一个小山村时,小瞎子情窦初开,喜欢上一个姑娘,老瞎子劝他不要想得太好,因为他比谁“看”得都清楚。果然,老瞎子赶回时,正是小瞎子痛不欲生之时,因为来他心爱的姑娘已经嫁人了。等到小瞎子缓过劲来,问老瞎子:“我们为什么是瞎子呢?我也要看看世界的模样。”老瞎子说:“要想复明,必须弹断一千二百根琴弦,然后用药才有效。我记错了,所以眼睛没法治了,你还小,必须好好弹下去。”于是,他们又像往常一样走街串巷了。

作家对于读者,呈现于文字背后而见,清晰而又模糊。对于史铁生,我更多了一份猜想。

对于身残的史铁生,开始并没有志坚。以往千方百计寻找自杀机会的史铁生,不会想到今日已获得如此多人的认可。之所以能活下去,是因为它为活着找到了充分的理由。他选择了写作,写作成了他的生存方式。能够说,他是被生活逼上文学道路的,可他却比比别人走得更远,因为人的残缺证明了神的完美。因为身残,他有了更多的思考机会;因为身残,他更多地关注人的精神;因为身残,他更懂得了人的生存境地;所有这些,为他铸就了长远的文学道路,并且越走越远。

读完《命若琴弦》让人更加明白为自我找到生活的理由是多么重要。老瞎子的师傅在临终前告诉他有一张复明药方,但非要弹断一千根琴弦,否则就不灵。这张药方支撑着老瞎子走过了七十多个春夏秋冬,老瞎子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将一千根琴弦弹断,以图看到世界一眼。之后,老瞎子发现复明药方可是白纸一张,复明计划失败,他千方百计找到小瞎子,对他说:“是我记错了,是一千二百根,师傅记错了,记住,是一千二百根!”老瞎子明白,这一千二百根琴弦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小瞎子的生命。他们的生命就寄托在脆弱的琴弦上,这不是一个玩笑!琴弦脆弱但有韧性,人的生命也应当如此!

作者为老瞎子和小瞎子设计了一个人生的目标,可却又不让他们去实现。因为实现,等于破灭。老瞎子找到药方,发现只是一张白纸的时候,才明白师傅的良苦用心。可破灭,终究还是破灭,它不可能回到从前,不可能再有以前生活的热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怎样让小瞎子坚强地活下去。他应当做到了,因为小瞎子相信了。这时,老瞎子才真的是“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在读史铁生之时,常会使我们想到加缪。加缪认为荒谬是人与世界之间联系的唯一纽带,荒谬是不可能被消除的,人只能带着裂痕生活。可是人必须超越荒谬,在荒谬的生活中获得意义。史铁生也是这样。他意识到人生的困境和残缺,却将它们看作获得生命意义的题中应有之义。生命的残缺,人生的虚无状态,反而为战胜自我,超越困境和证明存在的意义敞开了可能性空间。

人的生存是荒谬的,没有任何理由,但在一个梦想主义者看来,必须赋予它以意义,必须有东西证明它的意义。“仅有人才把怎样活着看得比活着本身更要紧,仅有人在顽固地追问并要求着生存的意义。”人必须选择一种东西作为生存意义的证明。史铁生选择的是写作。在史铁生看来,写作无非是一种生命的存在方式,一种意义的证明,他说“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

因为残缺,完美才得以显现。史铁生意识到:所有的人都有不一样程度的残疾。人生而就有缺陷,问题,不可能完美。所以有的评论家把史铁生的创作分为两个阶段:1985年之前写的是残疾的人,之后写的是人的残疾,人的缺陷和问题。意思就是说史铁生在为自我找到活着的理由之后,又在为别人寻找活着的理由。我们在史铁生的作品中,往往看到生活的活力,也时时感受到他本人的一份宁静。所谓“宁静以致远”,史铁生并不是在呐喊,而是在剖析,在阐释,为了生活。

“无所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人生就是一条漫长的河流。你也可能会是老瞎子。这时候你会怎样办?

阅读散文心得与感想篇5

这本书的封面是不出众的。

“林清玄”三个大字印在封面正中央,再往左为他的经典作品,再是出版社。上下两块都是清雅的荷花;上面为一朵花苞被一朵硕大的荷叶遮住了“半面”,而又一朵清雅、正在怒放的荷花又被那荷叶衬着,诗意盎然。而下面是一朵墨荷与一朵粉色的荷花并肩立着,又使粉色的荷花显得倍加耀眼。

醉后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思过方知爱恨;很过方知情深。理智只不过是人生的一部分,感情才是人生的全部。生命中很多事,你错过一小时,很可能就错过一生了。

这又是一个满怀愁苦的作家罢!我思忖道。在我所读过的作家的作品中,很少有人会以一个轻快自如的笔调吐露内心愁苦的。众所周知的《乡愁》,虽写的婉转真挚,却也有句“乡愁是一座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的诗句,令人伤感之余,又多了世事的凄楚;刚读的席慕容的文字,也有优雅脱俗的篇章。虽在少数中我也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但思过后留下的又是那种心灵的疮痛。

就像《月光下的喇叭手》一样。

“那时月亮很明,冷冷的月芒斜落在他的身躯上,它的影子诡异的往街边拉长出去。”

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与喇叭手的相遇、相知、相思。从字里行间不断地渗出了喇叭手的乡愁。一首骊歌贯穿全文,使我读完后那首歌还在我耳边、心头不住的荡漾。

一只喇叭,被上天吹奏着,音弦操动着老人的经历,拨动着作者的心。“老人专注地吹这首曲子,一次比一次温柔,充满感情,他的腮鼓动着,像一只老鸟在巢中无力地鼓动翼翅,声调却像一首骊歌,等他停的时候,眼里赫然都是泪水”我尤其喜欢这一段,这一段把老人的乡愁描写的淋漓精致,连无助的鼓动翅膀也是在温暖的巢中;“声调却像一首骊歌”又近一步说明了老人的悲伤。若不为此,为什么老人对那首曲子感动地满眼都是泪水呢?

一曲骊歌终了,是是非非散了,生命的红线被忽如其来的风扯断了;唯有封面那不起眼的墨荷,正在独怜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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