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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活动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学校活动考勤管理制度篇1

为规范学校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使全校教职员工(包括聘用人员)自觉遵规守纪,结合我校实际并参照教育局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制订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归属及对象

1.按照学校规定,依下表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勤。

考勤人员

考勤场合

考勤对象

教务处

教师坐班、上课

全体教师

政教处

“六到岗”考勤(值周组长点名)

班主任、值周人员

到岗履职情况

生活老师、保安

办公室

开会、升旗、集体活动、临时性工作

全体教师

非教学岗位、处室工作人员的签到、各类请假的统计

校长

考勤校务会议参会人员、抽查考勤学校干部

考勤总负责人:支部副书记

2.考勤人员应每日如实记录出勤情况,考勤不得任意涂改,如需修改,涂改处需经相关处室主任或副校长签字方可有效。

二、请假类别及时限

(1)法定假期

1.婚假。假期7天。

2.丧假。父母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假3~7天。

3.女教职工产假。

①正常生育给予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②分娩难产的,在基本产假外增加15天;

③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可给予不少于7天的产假。

⑤女教职工所休产假,包括产假期间的寒暑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女教职工休产假,不影响其工资和政策性福利待遇,不影响晋级、评职、评先等。

(2)病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疾病检查报告单、医疗发票等,住院治疗的还应有医院证明书、出院证明书、住院期间医疗发票等,按照批假权限由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病假期间的工资和其它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病休人员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事假

教职工事假采取“累计”的办法计算,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除以21.75天)。

三、批假权限

1.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自行调好课,并将调课结果告知教务处,如是班主任,须同时向分管政教的副校长请假,并安排好班务;2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批准。

2.副校长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所有老师的会议请假由校长批准,杜绝短信请假,请假批准后要将请假结果报告给考勤处室。

3.半个月以上请假必须提供详尽的请假理由,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同旷工对待。

四、请假手续

1.凡需请假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连同有关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并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

2.三天内的所有病事假、外派学习、因公出差,要自行调课,并将调课的结果报告教务处。不调课“甩包袱”走人的,发生问题追责请假人。调课需经双方同意后,才将该节课的责任归属代课的老师。超过三天的公务活动、病事假可向教务处申请调课。

3.请假结束后,要到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或政教处)销假,接手相关工作。

五、考勤结果处置

1.按照学校要求,考勤结果依以下方式处置。

考勤结果:

处置方式:

执行处室:

全期满勤,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办公室履行了手续的法定假期、病事假

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办公室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津补贴、奖励性工资扣除办法:超过天数不足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按照两个月计算,依此类推。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如若自身患有重度疾病(1.癌症;2.长期住院治疗;3.长期用药卧床不起;4.重度精神病患者;5.医院界定需要隔离治疗期间的病患;6.生活不能自理……),且有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发票凭证,不能正常上班,按照实际情况,校委会讨论通过,不扣除工资;

如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紧急事件时(如直系亲属重病需要照料陪护、家庭发生天灾人祸需要紧急处理),且经学校讨论研究同意后,每年可以申请不超过15天的假期,履行请假手续,方可请假,不扣除工资。

课堂考勤

旷课(在校未上课),每节次扣款30元,扣0.2分

教务处

上课迟到、早退,每节次扣款15元,扣0.1分

值日值周

未到岗扣除15元,迟到、早退扣除5元。

政教处

7天以内扣除基本日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者旷工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除按照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按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作出辞退或解聘处理意见,并上报教育局。

2.考勤制度每月执行一次,由各考勤处室按照制度将扣除的款项交到会计室,由会计室扣除相关缺勤人员工资。考勤执行不到位,造成制度流于形式,由校委会考核相关处室及分管领导。

学校活动考勤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学校活动考勤管理制度篇3

为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试行“应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勤内容:坐班考勤与课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办法:坐班考勤实行弹性与基本时间坐班相结合。教师的坐班实行弹性,行政教辅人员规定基本的坐班时间。

1、教师坐班:教师保证每天4个钩的考勤,高三教师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辅人员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为基本坐班时间。

3、教师坐班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分早、中、晚时段巡查核对。教师课堂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和各班值日学生核对后确定。

4、行政教辅人员由校行政办值日人分上、下午规定的时间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全勤奖:教师每月完成100个钩,又无缺课现象,可享受全勤奖。行政教辅人员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时间,无旷工现象,可享受全勤奖。

2、处罚:教师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教师无故旷课一节,除扣除一节课的平均津贴外还扣除全勤奖,一月无故旷课累计达五节者,不发当月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行政教辅人员: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无故旷工半日,扣除当天的课时津贴,一月无故旷工累计五天,不发当月的`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五、年级处每月向学校报送教师坐班和课堂考勤表。

办公室每月向学校报送行政教辅人员考勤表,汇总后核实每个教职员的当月津贴。

学校活动考勤管理制度篇4

一、病假

1、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2、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3、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1、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2、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2、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3、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按国务院及上级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学校活动考勤管理制度篇5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39;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学校活动考勤管理制度篇6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㈠、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骨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术的给假两周。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给假一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㈡、批假权限

1、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请假由校长批准。连续请两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长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3、临时假由教导主任批准。

4、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㈢、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托亲属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电话,过后补办手续)。

3、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己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5、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教导处,请假期间内工作任务或内容安排告知相关领导。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临时假销假不及时按告知销假的时间为准。

6、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份,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

3、产假、婚假、丧假,不扣款。

4、迟到、早退一次(以签到、会议点名为准),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签到者;每次双方各扣0.5分。

5、会议、活动请假一次,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学校发放考核资金,当年职称考评不能评为优或良,不能评为先进。

6、学期设全勤奖100元,临时假不超8次(每次临时不超1小时,超1小时按2个临时小假,超了3小时,按半天)。

二、旷职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旷职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职工旷会一次,科任老师无故旷课一节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辅人员工作具有阶段性,平时请假按正常对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上班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

2、全体上班教职工须按时签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职人员,按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4、考勤结果实行月汇总制,由教务主任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学校活动考勤管理制度篇7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学校活动考勤管理制度篇8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学校活动考勤管理制度篇9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⒉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⒊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⒈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⒉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⒈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⒉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⒊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按国务院及上级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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