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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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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中志愿讲师围绕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正确对待校园欺凌等进行科普。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2024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最新1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需要带来力所能及的有效帮助。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1】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实施了,新的《小学生守则》共有十条,这十条,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小学生守则》的要求去做,新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能让人该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网吧、游戏厅,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你们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现在,便有许多的不良同学:有的同学爱打架或偷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2】

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总的体会是;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3】

老师为了对我们进行法制教育,今天,组织我们在多媒体教室观看《法制教育》这部碟片。

这部碟片是讲青少年犯法问题的,这些花季少年,本来应该和我们一样,过着快乐的阳光生活,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却走上了另一条不归路。他们有的杀了人,有的抢劫,有的赌博。每一画面都令我们触目惊心,心惊胆战。纵观这些少年犯罪的'道路,他们都是一步一步的陷下去的,他们便赌气离家出走;与社会上的小混混到一起;有的抵制不住不良倾向的诱惑,痴迷于网络游戏和不健康的书籍录像等,最后抢劫;有的人仅仅因为一是之努不能克制,就伤害了一个无辜的生命……这其中的教训太深刻了。受了在场法制教育,我深深感到我们小学生正处在学知识,长身体的黄金时期,我们的判别能离和控制能力还很弱。

因此,我们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不良社会现象的侵蚀,自觉遵守国家法规,防微杜渐,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4】

最近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也明确了要以为指导,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宗旨,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在各方面做学生的表率,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发展。因为这次学习活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所以我利用业余时间和休息时间学习了《教师法》等重要理论,经过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头,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此刻我们要应对新形势下新教育发展的.需要,必须认真学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等教育理论。学理论,就要抓住实质,在提高理论素养上下工夫,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我的言行举止,加强自我的依法执教意识。

二是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异常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当时刻记住,仅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三是工作作风上需严谨,在工作标准上要够严格,才能尽善尽美。比如加强横向联系,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发现自我创新工作上做得很平凡,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把握不够,以后应多向有工作成绩的老同志学习。抓住学习活动的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对教育多一份执着,多一些奉献,少一些怨言。时刻以党员先进性、模范性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我。献身教育事业,争做优秀教育工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5】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礼貌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而言至关重要,它对学生潜意识的影响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应当加强师德的学习,规范自我的言行,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出力。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6】

学校邀请了县关工委的同志给全校的教职工进行了一场法律讲座。听了关工委的同志讲的《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教师如何上好一节法制课》、和《教师在法律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后,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从小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为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作为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深入理解心得教育思想,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思想教育能力。在教育学生时要做到:诚心、热心、关心、耐心和爱心。不简单粗暴地训斥学生,不体罚学生。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提高法制教育能力,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发式方法,把法制教育寓于教育教学之中,在新课程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教师若能把法制教育的方法、时机掌握恰当,运用灵活,对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抵制精神污染,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法制教育不是一朝一夕和几堂课就能解决的事情,它需要家长的配合,更期待着社会风气的好转和我们教师能始终不渝的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教学之中。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7】

周五下午,我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几位警官的法制讲座。他们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例子,令我感受良多。

近几年来,青少年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这令人大为吃惊。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多种,首先是青少年抵制诱惑能力差,再加上正处于青春叛逆期,与家长不能很好商量沟通,或是因为家长对孩子太过溺爱,使孩子无法真正独立,但根本原因是因为青少年法治意志不够强,对法律没有什么概念,认为法律离自己很远,才逐渐走向犯罪的道路。究竟,法律是什么?法律是用来统治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也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处理矛盾和纠纷的标尺。而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付出,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本要求。我们作为青少年,不应仅仅做法治中国建设的收益者,更应成为参与者和推动者,养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在讲座中,几位警官还讲述了有一些青少年的违法行为是在面对不法侵害后做出的,尽管这样的行为在伦理道德上是情有可原,但是在法律层面依旧属于违法行为。面对不法侵害,我们既不可忍气吞声也不能以暴制暴,应采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采取正确的措施,除非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自救才可以正当防卫。另外当我们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青少年是身体和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段时期,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因而,我们应该多和家长沟通,多请教老师,多观看一些法制节目,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为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现在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法治观念还很薄弱,希望学校以后多组织这样的法制进校园活动,提高我们的法治观念,增强法侓意识,做到学法、守法、不犯法。最后我希望同学们经过这个活动,可以改正不良习惯,努力学习,为国家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8】

参加__州检察院组织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是我做过的一定要反复表扬自己的决定。我们一行人汇聚一团,又全市散开。我被埋下了种子,也埋下了我的种子……

刚从老师那里听说州检察院将从学校选拔一些同学组成宣讲团,为中小学宣传法治知识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件事情,意义深远。但我诚惶诚恐、战战兢兢。这是一支肩负重任的队伍,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资格能成为这个队伍的一员,我怕自己表现不好,也怕自己半途而废。我慎重思考,谨慎决定,直到选拔开始的前一天,真的已经把参加试讲的PPT打磨出来,才敢小心的点开老师的对话框,问现在报名还来得及吗?然后快速地把准备好的PPT发给老师问这样可以不可以。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仍是不放心,拿着反复雕琢了不少次数的PPT又对着镜子一遍遍试讲起来,每一页要怎么表述,前一页和后一页要怎么过渡,怎么互动,怎么表现才生动……我的面前只有我自己,却仿佛有百十名学生。我比第一次以老师的身份站上讲台的那一天还要紧张,是的,我短暂地教过中小学生文化课一段时间。但这并没有丝毫减少我的紧张感,因为我知道,我的表现越好,这件事情的意义越深远。

通过选拔的那天,我满怀欣喜,骄傲又自豪地和朋友说,我就要成为法治宣讲团的成员去给中小学的孩子们宣传关于欺凌的法律知识了。朋友说,你现在手里头关于实习、关于毕业、关于考试,一大堆事情,为什么不等其他时候再去做这样的事?我说,我可以等,但是那些可能正身处黑暗的人等不了啊。有意义的事情,早开始,总比晚开始好。

这是我成为法治宣讲团一员的过程。

最后,我们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一行十七位志愿者,从不同年级不同班级而来,聚成了法治宣讲团。

州检察院的田滢姐说:我们成立这个团队不是为了作秀,是为了能真正帮到有需要的人。

这句话,我默念了三遍。

筹备完成,时间敲定。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吉首市检察院的俊哥给我们分好组,分好任务。我们各司其职,各就其位,三两一队,在吉首市城区及周边乡镇中小学遍地开花,同步开讲。

我的第一站,是光明小学,接着辗转在矮寨小学周边六所学校,最后一程是在市四中画下句号。每一次上讲台前,我都像是第一次站上讲台一样,唯恐自己不能准确传达意思,让孩子们会错了意适得其反;恐自己不够亲和不能让孩子们信任和不能让他们认真聆听。

光明小学的宣讲对象是三年级的朋友,令人欣喜的是他们对校园欺凌的认知远超出了我们预期,对欺凌者可能面临的惩罚也是踊跃回答几乎提及了所有手段。在光明小学里,每次提问,就会看到一只只瘦小又坚定的小手像雨后春笋般都探出来,他们积极、踊跃,而且十分机灵聪慧。我看着教室里一张张稚嫩的脸,他们的轮廓逐渐清晰,个人有个人的见解和答案,又慢慢模糊,只看到每个人的目光中都放射出自信和大胆的光芒。我不知道这短暂的宣讲有没有帮到有需要的人,但希望,这里的每个人,都不是有需要的人。希望他们永远像今天一样,眼睛里有光芒。

在矮寨,原来全校只有三个学生不是电视上才有的事,一师坚守一校不只在故事里,它从故事里走出来,有了实体模样。聚光灯好像一下子从新潮明亮的现代化教室打到空旷的教室操场,打到破旧的桌椅板凳,一个转场,镜头出来的是含羞躲闪的孩子的特写,是昏暗教室里笑靥明媚的孩子的特写,是狭小教室的学生成绩都是优的特写。这个世界的参差无处不在,个人的成长也不尽相同。我们不能用恶意去揣测为学生坚守阵地的老师,他们都是了不起的人。但我们的宣讲,好像有了更深层次的意义。像田滢姐说的:真正帮助有需要的人。而这帮助,不仅仅是弥补他们法律认识的不足,不仅仅是补全他们缺失的自我保护意识,而是给他们带去一个更广阔的世界,给他们见更多的人,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辽阔宽广,让他们心怀向往。有遗憾,我们只是短暂地和这些孩子们相处了一下,还没来得及看他们调皮捣蛋,没来得及听他们刨根问底,没来得及看他们天马行空乱想……这是我的遗憾。回来路上,隐约看到自己,微微有光。

市四中在城区,是中学,我们的对象是初一的同学。他们鲜活,求知若渴。正值青春的孩子,好像什么都知道一些,又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他们知道校园欺凌是什么,知道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知道这是不对的。他们对世界的规则已经有了浅层次的认知,而通过宣讲,更进一步加深他们的法律意识,把法律条文具象化,使得他们联想身边的大小事,意识到所有人、所有事情都是受法律规制的,没有法外之地,增加青春期的孩子们的规则意识,对规则的敬畏意识。如果恰好能借此机会帮助正在遭受欺凌的人找到帮助自己的办法,那又给我们的宣讲赋予了更深刻的意义。在基本宣讲内容结束后,被同学们簇拥,包围着询问各种法律问题的时候,是惊喜。我的诚惶诚恐,我的战战兢兢,好像都变成了力量,让我能和他们更好的交流,让他们愿意和我交流。我不知道最后能在这些孩子们那里留下什么,但我相信,一定会留下了些什么。

州检察院号召组织法治宣讲吉首站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市四中的老师说:这是一项三赢的活动。于州检察院、于学校、于我们自身。是的,这次宣讲活动的意义实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但是,更重要的是,它种下了种子。

给我种下了种子,如果还有机会,还要去;没有机会,创造机会去。去有需要的人身边,去做我能做的事,去做需要我做的事。

给社会种下了种子,我们浩浩汤汤,穿梭于全市中小学,关心青少幼年,关心他们的安全,关心他们的成长。集社会之力灌溉这颗关心的种子,为他们营造一个更好的蓝天让他们自由翱翔。

也给孩子们种下了种子,种子生长,长出了法律意识,长出了自我保护意识,长出了社会意识,最后终将成长为参天的大树,成长为栋梁之才。

有意义的事情,早开始,总比晚开始好。

我开始了,你呢?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9】

遵照上级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在此方案的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律教育见实效

我校及时召开了全师生大会,认真落实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各项要求,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学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强化学生法律意识的贯彻落实。从抓学生的法律意识入手,狠抓学生的一日常规管理,政教处和班主任全程跟班,全天跟班,基本克服了两操集会慢、人数不全、质量不高的现象,同时狠抓课堂纪律,基本克服学生上课迟到、说话打闹、睡觉等现象,从而规范了学生行为,强化了学生的纪律观念,优化了学生的休息环境和学习环境,同时对法律观念淡薄的学生进一步的教育,班风有了根本的好转,学生的规范意识得到了强化,学习风气更加的浓厚,展现了一小良好的精神风貌。

具体实施步骤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学习《第一小学法律进校园实施方案》,各班召开以“法律进校园”为主题的专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让同学们深刻理解这次活动的意义和必要性。各班对照校学生行为规范,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求多,但求准。这次活动的突破口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从学生的一日常规抓起,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

二、开展法律教育活动

对学生进行了法纪、交通安全、消防和饮食安全等专项教育,从而使学生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同时,注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刀具、棍棒等进行彻底清缴,对有问题的学生,建立档案、重点关注,确保了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学生面对面,共同交流探讨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并就学生提出的问题予以剖析解答,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解读,结合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源和实例,广证博引,开展现场互动,使每一位学生对于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也提高了学生的法制意识。

三、重点工作和活动内容

1、组织全校师生,班子成员认真学习。

2、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理念法制教育宣传。

3、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

4、加强法制文化建设,为平安和谐校园的创设打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

5、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6、设立了法制副校长,聘请所长为法制副校长,设兼职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7、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与思品教育、法律教育、日常规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参加法制实践活动。以现身说法,法制讲座,学生带法回家,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手抄报等形式开展学生法制教育。

8、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教育活动。

四、成绩显著

我校29个班级在学校号召《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指引下学生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各种违规违纪现象明显减少,在常规管理受到了好评。我们坚信有政教处的严格管理,班主任的积极配合,全体同学的积极进取和不解努力,《法律进校园》活动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10】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法制进校园”宣传系列活动。各项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法律进校园”活动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治体制,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接上级指示精神后,校领导班子立即集体学习文件,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学校“法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尉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法治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法治进校园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法制培训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领导小组定期集中组织全校师生,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学校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体制的健全,为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提供了可靠地保证,打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班子成员和教职员工纷纷表示,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二.搭建多种平台、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通过搭建各种平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师生法制教育宣传网络。主要做法:

1. 在校园内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强化师生法律意识,升旗仪式上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2. 各班召开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学校为每班印发了宣传材料,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学校领导进行了检查。各班学生人人参与讨论,班主任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知法、学法、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3. 借助《思想品德》课程这个教学的平台,对学生进行法律和思想教育,通俗地、多角度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4. 为了更好地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提高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我们要求学生回家要经常跟父母交流,让学生、家长相互问答有关常识性的法律问题,让他们充当“家庭法律小卫士”。让法制深入人心,走进千家万户。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人人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三.完善校园警务室,甘做促进校园平安发展的调节器 学校法制小组和教导处,建立健全 “校园警务室”, 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加强学校护校值班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作到24小时值班,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法制小组和政教处成员,甘做促进校园平安发展的调节器,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的不良环境,整顿上学、放学期间接送孩子车辆的拥堵,打击校园周边社会闲杂人员和小偷的嚣张气焰,不断净化校园治安环境,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来学校的社会闲杂人员少了,门口接送孩子的车辆秩序井然了。全校师生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和谐校园”的工作中去。

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校学生基本上都树立了知法、守法光荣,违法、犯法可耻的观念,我们坚信有上级部门领导的指导和支持,加上学校各部门的严格管理,班主任的积极配合,全体师生的积极进取和不解努力,”法律进校园”活动将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今后,我们学校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常识 ,使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 、行为化,共建和谐校园。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11】

“法制”一词,我国古代就有了。然而,直到现在,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中广义的法制就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的,平等的'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任何国家都有法,都有制度。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爸爸妈妈出门前一再让我听见敲门声不要随便开门,我一拍胸脯,满口答应。爸妈走了不多久,我就翻箱倒柜,扯床单,扯被子,无聊至极时,我自己倒“自投罗网”了,开门牵上狗,遛狗去了。正值八,九点钟,我家门口就是一个菜市场,里面人山人海,我拉着狗,这边窜窜,那边瞧一瞧,这样转了好几个来回,太累了,我便一屁股坐地上了,得意洋洋的看着来来往往的各路“人马”。里面也可谓是水深龙多,我东张西望,结果正好瞄见了一个小偷手正悄悄的伸进一个阿姨的包里,我刚要喊“抓小偷了”,那小偷发现了我,斜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叫,我就把你宰了!”我吓的不敢说话,4个字卡在了喉咙口,这时,一位小伙子也撞见了,把手机丢给我,说了一声打110,便冲过去与持刀的小偷周旋,最后来了,解救了被砍2刀的小伙子,成功的抓住了小偷,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小伙子是便衣,一直在抓这个小偷。

我不由的感叹:法制护航,伴我成长!我相信,我们这个社会会更加和谐!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12】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全局性活动,是一项提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民心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不懈地抓下去。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在全民中树立法文化观念,全面推动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公民本身既是施教者也是受教者。普法不是由一群人向另一群人灌输法律知识,而应是一种互动的、双向的交流活动。此外普法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而意识的构成是自觉的主动的,不可强迫的,这就要求在普法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和民本精神,使普法活动成为一项“民心工程”。

“以人为本”就要注重“因材施教”。普法教育的对象,范围广,层次多,理解本事千差万别,所以要根据不一样对象的特点,针对性设置与其社会主角相近的资料,采用不一样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

“以人为本”还要坚持把握普法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增强时效性。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总是在必须的时空范围内活动,普法教育要取得预期效果,必须恰当地把握好时间和空间,了解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服务中心,围绕热点,做到应时应景。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普法创新,增强普法的`艺术性。受教育者,虽本质上对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实际上往往不喜欢枯燥的说教与老一套的做法。所以,仅有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教与熏陶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受到公众实实在在的欢迎和喜爱。

坚持“以人为本”需拓宽普法渠道和载体,增强渗透性。普法已走过了启蒙阶段,早期经常运用的集中式、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所以,此刻的普法要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要在渗透和结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识渗透于司法实践中,渗透于法律服务中,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无处不在,无时不闻。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增强普法的科学性。20年的普法,使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从过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此刻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说明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期望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他们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总是停留在"灌输条文"上,要提升层次,更新观念,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内在需求。仅有满足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普法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心理学角度来将,仅有普法的资料、形式贴合普法对象的个人需要时,他才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进取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13】

上周四下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上周四下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讲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我们听了大吃一惊。

一个个案件,让我们知道了那些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青青少年是怎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直接原因是法律知识过低,认为自己做的是不会触动法律,等到事情弄大了,才反应过来的时,已经太晚了,有很多青少年是一时冲动杀了人,如果当时静下心来想一想,杀了人会带来什么后果,也就不会弄的一番不可收拾。

犯了罪,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是不可重复的。青春时节,朝气蓬勃,斗志昂扬,是充满激情与活力的美好时光。而有些人把着美好时光,全浪费在昏暗而没有自由的小黑屋里。

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知识,赋予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不再作出伤害他人,伤害自己的事情。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14】

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阐明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从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

刑法学总论是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较为抽象的概括,研究刑法的一般性、共性问题,而刑法各论是在总论的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所规定的各类犯罪及其所包含的各种具体犯罪,按照一定次序排列而成的体系,即先分类后分种,使其脉络清晰。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目前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犯罪采用的是简明的分类方法,将犯罪共分为10大类,依次是(因为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的有次序关系的,而不是分别是的平等关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采用这样的分类方法是从犯罪的同类客体出发。而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排列标准主要是以各类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的,但存在相对性,有时还得做具体分析。

刑法分则具体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由于罪状与罪名密切相关,因此对罪状,罪名及法定刑的研究,是刑法各论的重要内容。而对刑法具体条文的学习理解自认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到家的,例如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其中的“行凶”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其含义十分宽泛而难以确定。一般而言,打架斗殴是行凶,伤害他人是行凶,杀人行为也是行凶;赤手空拳殴打他人是行凶,使用器械、枪支伤害他人也是行凶。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对“行凶”的概念进行分析,阐明其真实的含义。理解法律条文的规定,行凶是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列规定的,因此,它们之间应当具有性质和程度的考量。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是可能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所以,只有犯罪人实施的行为可能造成防卫人重伤、死亡的时候,才可以认定为“行凶”;而打一巴掌、煽一耳光等轻微的暴力行为则应当被排除在“行凶”的范畴之外。

因此,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明确了对各类、各种具体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认定犯罪,规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确定的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二者相辅相成。只有把总则和分则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简而言之,总则给予分则精神上的指导,分则在定罪量刑的时候遇到困难时则回归总则的原则性规定上进行自由心证。

在上学期学习刑法总论时,曾老师讲授了很多刑法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各方面理论上的指导,为分则学习作出一个先行的铺垫。然而到了这学期上陈老师的课,我方才发现,自己总则上的内容把握得不够准确,知识缺陷很大,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犯罪形态、罪刑法定等往往陷入一个混乱的怪圈。例如故意杀人罪,这是我首次有勇气上台“讲课”的一个罪名内容,当我自以为预习分析得很透彻的时候,最终的案例分析时,我还是卡在一个犯罪形态上,究竟是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还是犯罪既遂。这暴露的是学习总论时缺乏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及司法实践当中具体个案的判决分析,更重要的是,刑法总论知识体系的极度不完善,需要在学习刑法分则的过程中加以弥补。现在时过半学期,我自认为比较理解何以判断犯罪形态: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相对于其他犯罪形态较容易判断,问题不大。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实质区别:犯罪有没有得逞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实质区别:犯罪未得逞是不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以外的原因就是未遂,是自动放弃的话就是中止。后三者比较容易混淆,鉴于各种犯罪行为的行为方式各异,当司法实践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是,犯罪形态的不同对罪刑法定起到一个关键性的作用。

刑法分则主要规定具体罪名与罪状,数目繁多,在如何把握刑法分则的问题上,我认为应该从理解以及掌握各个罪名的主要内容和行为方式上出发学习。刑法分则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具体条文来确立各种犯罪行为,条文的内容包括罪状和法定刑。通过罪状设计来描述犯罪行为,确定打击犯罪的范围,是各国刑法的通行作法。罪状的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现实中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需要由刑罚方法来处置的事实加以记述,这是罪刑法定,在认识论上是定性认识。法定的罪刑设计要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需要司法定量,具备可操作性。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考虑,满足可操作性的最佳状态是:立法对每一个问题的规定不仅有定性因素,更为关键的是有定量因素。只有在定量的意义上才可以说能够将可操作性落实,仅仅停留在定性阶段而不考虑定量因素,不符合“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面对具体个案,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的适用解释只能是具体的,根本原因是案件之间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正如我们高考英语作文经常用的一句话:Every coin has two sides. 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更何况是一个案件,又何止两面呢。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每个案件在其所具有的特殊之处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方,他们永远不可能重复在他们之间引起纠纷的那种行为。我们可以用足以涵盖不同时空下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不同纠纷的一般术语,去描述一个案件中的诸般事项。我们也可以用仅仅能够包含在一时一地的这些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的特定的法言法语,对他们加以描述。无论我们怎样描述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只发生一次。例如杀人罪是定性描述,具体的杀人行为分别有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基于故意和过失的程度所反应出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在各个案件中均有差异。

至于刑法上所说的行为方式,我们在学习的时候经常会进入这样的一个思维误区,法条说什么即是什么,抠字眼,只在于字面上的分析以及在语句上的剖析,而忽视了其中的内涵以及各个不同的行为方式所导致的不同的行为结果以及判决结果。经过学习,我发现刑法总论和分则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总论的指导,单看分则,确实难以作出正确的判决,由此可知,无论是总论还是分则,在学习的时候必须融会贯通,不可厚此薄彼,构建自身完整的刑法知识体系,对分析案件时很有帮助。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把握刑法法条上所提到的各个行为方式呢?当然,语义理解是最基础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法条上没有明确写上、规定上的其他行为,那些特殊的行为方式该如何定性的问题。法条不可能涵盖所有有可能的犯罪行为方式,人的创造力是无限大的,可是路走偏了,就成了人的犯罪手段及方式是无限多的。因此,当出现于某些特殊的行为方式时,一是可以依照法条总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而不必关注与其他具体行为方式的关系;二是可以依照刑法总论上一些基本的、原则上的规定,再结合相类似的具体罪名,由法官进行自由心证。

刑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正如广州许霆的恶意提款案件,从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同一性质同一行为方式的“云南许霆”则从无期徒刑改判为八年的有期徒刑,且是借鉴广州许霆案的先例进行上诉。“云南许霆”表示:“7月的时候,我有一次减刑机会,要减两年零六个月。结果报上去,法院说我不认罪,这个减刑就没有批。”直到广州许霆案引起了一系列涟漪,方才让这个“云南许霆”有了提前步出监狱的机会。为什么不同的法院检察院的判决会有不同的结果,为什么法律规定的上诉在实际操作中那么难实施,甚至对于写了很多遍的申诉材料上交到法院,依然是无人问津,这是司法实践的失误还是司法机关办事效率的低下,不得而知。我记得当初本科专业选了法学的时候,不少人告诫过我,从法学院毕业出来以后,会发现大学四年所学到的跟职业会大相庭径,无论你是作为律师还是检察官。其实个人认为,不是学的东西大相庭径,而是作为一个人心中那份正义以及法律理想已经在社会的大染缸之中被染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看不清其本来的面目,因此才会造成大相庭径的局面。司法实践当中,理论上的东西相信是相差无几的,由于法院、检察院以及辩护人的不同而容易造成判决结果出现差异,这也是刑事立法的一个不足之处,也是刑事司法的一个缺陷所在。

通过这学期学习刑法分则,我深深体会到,要学好刑法这一门课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过于理想化的思维会导致刑法的学习道路出现偏差,批判性的思维反倒会让自身更好地认清事实,看清法律不只是维护人的权利,而且牵涉到的还有很多很多或正或邪的方方面面。刑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法律学科,且与其他部门法比起来,刑法是“第二道防线”,没有刑法做后盾、做保证,其他部门法往往难以得到贯彻实施。因此我们不是为了学习刑法而学习刑法,而是为了把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将学到的知识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践中具体的问题而学习刑法。在学习刑法的过程中,不能闭门读书,忽视联系实际,那是高中时候明确高考高分为目标的学习方法,我们应当把理论学习跟我国的司法实践,特别是刑事审判实践结合起来。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还要了解、关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带着新问题去学习刑法理论,同时也要关注犯罪学、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等方面的相关学科。这样不但为学习刑法提供了动力,而且也能使所学的刑法学知识得以检验、充实和提高,并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认识问题的能力。

关于法律援助进校园心得范文【篇15】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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