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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工作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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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工作心得篇1

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在起草过程中就受到了各方面高度关注。《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中小学教育工作心得篇2

一场球赛要想精彩绝伦,除了运动员精湛的球技、观众的文明观战,还需要裁判的准确执法。正是裁判对比赛规则的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场上运动员最佳状态的发挥,该吹哨时就吹哨,该亮牌时就亮牌,甚至可以罚下场去。惩戒恰恰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

人生如赛场,既有硝烟弥漫的竞争,也不乏波涛汹涌的暗战,虽不说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但也是你争我抢、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越是充满竞争的地方,越需要惩戒的存在,没有了规则的参与,一盘散沙,甚至是乌烟瘴气都在所难免。

曾几何时,随着国门的打开,西方的许多教育方法蜂拥而入,不仅冲击了几千年的传统教育,而且也带来了社会思想的不断发展。面对琳琅满目的教育思想,我们的教育界一时间真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错觉,于是赏识教育大行其道,“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标语张扬在校园上空,保护孩子的天性成为纵容娇惯的借口,无私地爱护成为“小皇帝”们的庇护伞,发展的眼光成为学生任性妄为的障眼法。戒尺的悄声消退,恰恰是飞扬跋扈的粉墨登场;惩戒的众人喊打,恰恰是无视规则的肆意生长;教师权威的颜面扫地,恰恰是目空一切的横行无忌。

当我们感慨“巨婴”的横空出世,当我们悲叹“啃老族”的层出不穷,当我们哀伤“精神缺钙”的难以理喻时,是否想过,高悬在教育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剑的陨落,恰恰是许许多多教育怪相诞生的缘由。

环顾我们的周围,蔑视规则者有之,逃脱责任者有之,心理脆弱者有之……尽管不能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归罪给教育,但是缺失了惩戒的教育变得软弱无力却是不争的事实。今日的问题青年,今日的柔弱中年,今日的蛮不讲理的老年,多年以前,他们可都是在接受教育的少年啊。惩戒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了惩戒的参与,教育成为了苍白的说教,成为了“滥好人”的爱护,成为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日子。

曾经,我们是那么厌恶“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粗暴式教育思想,我们是那么厌恶“道貌岸然”的学究式的师道尊严,我们是那么厌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等级森严的依附关系。于是我们迫切地希望打倒这一切,希望引入西方的教育思想,希望用国外的教育方法改造我们的教育,希望在教育上的“不破不立”。然而,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教育,如果眼中无“人”,那终将是一种失败的教育。“过犹不及”的古训恰恰在说明任何事物都应“有度”,将所有的惩戒视为“封建余孽”,直接导致的就是“斯文扫地”“规则殆失”。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教育的万能法宝,它只是教育方式的一种,我们在承认它的价值和功能时,也没有必要将其推崇到无上的地位。适度是惩戒的必备条件,失去了这个条件,惩戒就可能沦落为“滥施暴力”,成为“丧心病狂”的代名词。

理想的教育惩戒应该是什么模样呢?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想起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有,但不常用”,“有”说明了惩戒的存在,“不常用”说明了适度的必须。归根结底,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在惩罚,而在引以为戒,而在教书育人。

给我那把戒尺吧,我会把它轻轻打在犯规学生的手掌,然后师生会心地相视一笑,有真诚的关爱,更有严厉的督导。

中小学教育工作心得篇3

班级迟到现象总是屡禁不止,老师不得已采取“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在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这种适当的惩罚是正确且应当的。

教育惩戒指教师依据一定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老师将迟到的学生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形式惩罚学生,这并没有违反教育惩戒的标准:其一,罚站不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学生的迟到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其二,在教室中罚站是在不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学生的羞耻心受到一定冲击,会使学生迫于羞耻而改正自己错误。正所谓“不知耻,无以正”,就是如此。

适当的惩罚能够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的惩罚都是正确的。当今,有的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许是因为他们曲解了“严师出高徒”这种理念,让学生在超出其体能范围内跑步,在走廊等学生众多的地方让违规学生提着水桶扎马步。这种教罚已经违背了教育惩戒的理念,甚至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损害学生的自尊心,虽然达到了维护纪律的目的,但这只是用体罚来使学生畏惧,更准确地说是驯化学生,而不是教化学生,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适当的惩罚应因人而异,孔夫子曾说过“因材施教”,而惩罚学生也应该“因人行罚”。有的学生,不小心犯了错,不应进行过重的惩罚,否则会打压到这种学生的积极性,使得他们“破罐子破摔”,这是不正确的。但有的“顽固分子”,屡教不改,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也未尝不可。如果对于一个顽固的学生,不加大力度纠正他,就浪费了教育惩戒的存在。

惩罚,是为防止一个人走向不可纠正错误的最后的防线,但不应该将其死死地收缩,而要留足适度的空间,让被惩罚之人进行自身的救赎,这就是适当的惩罚。

中小学教育工作心得篇4

【教不离惩】

近期以来,班级内迟到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培养学生积极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班上执行“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将其作为班规执行,是可行的。

罚站十分钟,且是在教室内罚站,并不影响同学们自身的学习,相反还能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以及培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再者,许多学校也实行站立早读,可见其可取之处。此外,于2019年7月,中共中央还明确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设一定的惩戒。因此,该建议作为班级的规定是应被赞同的。

这不仅是班级中,现在的学生越来越缺乏规则意识,并且大多承受能力差。因此,越来越多的学校也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中国自古便有“严师出高徒”的谚语。虽然过于片面,但这句谚语也有其可取之处。在教育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是有必要的。一定程度的惩罚,不仅能帮助学生改正不当行为,而且还能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

不仅仅是学校中的教育离不开惩罚,社会上,生活中的教育同样离不开惩罚。自古以来,教与罚便是难以分离的。古时有先生可以惩罚,如今也有教师可以惩罚。例如,学开车,师傅再三教导,你却仍然一窍不通。他便会呵斥你,这种“呵斥”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惩罚。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了。

但是,是只要惩罚就能教好吗?惩罚是不是越重越好呢?很明显都不是。惩罚是辅助教育的一种手段。用惩罚来激发学习者的潜力,改正其不良行为。但并非越重的惩罚就越好。惩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因此,惩罚应是适当的。适当的惩罚能帮助教育,可是过重的惩罚会害了别人。

正如教育惩戒为代表的教育方式,在培养规则意识,锻炼承担责任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式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教育过程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至今依然广泛存在于社会教育中。因此,教育离不开惩罚,有惩罚的教育更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中小学教育工作心得篇5

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 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中小学教育工作心得篇6

日前,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主要有哪些内容,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相关人士。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规则》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即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以此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规则》也同时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雏鹰实验小学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近期,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于2021年3月1日执行。

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于麾校长带领班子对“教育惩戒”的定义、行为,结合教育实际工作进行详细的解读,对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的原则、实施教育惩戒的情形、实施教育惩戒的方式与方法、学校制定校规校纪的依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学习。

在教职工大会上,祝洁副校长为全校教师解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教育部制定颁布的《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对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为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惩戒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

各学年、学科组召开教师座谈会,通过学习和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做好学习笔记,分享感受。每一位老师都深刻领悟到,惩戒不是树立威信的法宝,而是以教育为出发点,在有法可依的范围内达到教育的效果。

《规则》出台之后,给了老师教育教学中的安全感,在实施惩戒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正当权利都需得到维护。惩戒是教育的一种方式,要坚持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同时惩戒也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此外,在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到双方权利的同等保护,这也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学习之后,受益匪浅。充分体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敢用惩戒权,善用惩戒权,慎用惩戒权。在教学过程中,适当正确地惩戒教育有利于学生的良好发展,适当地惩戒教育还有利于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引导学生分析认识,反省自身错误。

组内老师在认真学习了《规则》后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通过交流,最大的感受就是:规则出台,让大家心里会一些底气,对教育惩戒进行定义,明确学校可以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的方式,这样在处理起问题时我们有规可依。其实在日常跟家长的沟通中,不少家长也认同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应当包括惩戒部分,因此《规则》的出台也让家长对孩子可能受到的惩戒更加清楚,这样也可以减少与学校之间的纠纷。但规则是冷的,而我们面对的学生是鲜活的。所以我们仍要有爱心、有温度,要用教育智慧来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爱是前提,惩戒是手段”。惩戒是为了完善孩子,使他们变得更好。如果一个孩子的成长阶段,不管其行为的正确与否,遇到的全是表扬,那么这个孩子在将来遭遇挫折时,有可能就是手忙脚乱,被动无措。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老师用一定的方法制止和消除学生不当行为,锻炼学生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能力,是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

《规则》的颁布,回应了社会比较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也是第一次以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规定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学校、教师实现教育、管理、评价的具体方式保障,是一种教育方式,是一种具有育人属性的方式。组内老师在讨论时都不约而同谈到:在以前教育惩戒没有度,到现在孩子犯了错,老师不知如何处理,这个规则的出台很及时,为教师依法依规进行教育惩戒提供了依据,也理清了惩戒与惩罚之间的边界,对惩戒的实施范围作了更明确的界定。我们更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一起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促进了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了教师的教育方式方法。适当保留对学生的惩戒,不仅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也能有效促使学生形成严谨的学习态度与行为规范。让学校和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及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共建良好的教育生态,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翔园。

中小学教育工作心得篇7

教育惩戒,施之有度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中小学教育工作心得篇8

【教育惩戒,施之有度】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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