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总结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 禁止 ,并详细列出52种 不准 的行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省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总结,供你参考!
全省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总结篇1
最近,中央纪委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希望“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抓早、抓小,及早发现党员干部中的不良倾向,把问题解决于早,避免进一步发展成严重违纪甚至是违法,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初步学习,有这样几点体会:
一是懂得了这次条例和准则适用全体党员。说实话,入党近30年,对于条例和准则还是第一次认认真真学习,过去总认为这些规定都是针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对于普通党员好像没有关系。通过学习,认识到,这次修改发布的条例和准则是针对所有党员的;也认识到,只有把纪律真正管到位、严到份,以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二是懂得了党纪严于法律。通过学习,认识到,条例把纪律“底线”放在桌面上。现行党纪处分条例12月颁布实施,条例中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造成极个别情况下出现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的情况,这无疑让党员身份成为了不法者的“保护衣”。此次条例颁布,把纪律的“底线”放在了桌面上,删除了与刑法等重复内容,区别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分别做出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党员、党组织的纪律处分层次分明,同时列出5减轻3加重,从点滴上严抓严打,从小错抓起,不给任何不作为党员“投机取巧”的机会。
三是懂得了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通过学习,明白了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大类规定中,把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放在阳光下。党纪要求更加具体化,让领导干部再也无处遁寻“秘术”,把他们的作为圈进笼子,放到阳光下。
四是懂得了必须从小节做起,坚守底线,方能防微杜渐,远离腐败。从全国查处的干部违纪案件也可以看出,如果不及时对他们给予严肃处理,任其发展下去,其中个别同志也可能会逐步越过法律的“红线”,最终滑向腐败的深渊。所以从“小节”抓起,从小节做起,严明党的纪律,通过抓早抓小,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联系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尽管没有什么大的权力,但你在政府部门的这个岗位上多多少少总有一些小权,我们必须脑子清醒,要经得住小恩小惠的诱惑,同时,在其他方面要加强修养,坚守红线,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全省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总结篇2
近期以来,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使我深深的感到本次活动是对党员干部进行的一次深入的思想教育,十分必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身为一名法院干部,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更应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时刻自警、自重、自省,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法官。下面就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廉政谈几点自己的体会和看法。
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加强学习,是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时代在前进,社会在进步,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能力水平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在学习中,要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榜样教育使自己向先进人物看齐,通过警示教育吸取教训规范行为,从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学有所思,学有所用,通过学习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抵挡得住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通过学习在思想上警示自己,行为上约束自己,使自己的廉政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中还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可以开阔眼界,增长学识,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提高思想境界。修养加强了,对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就能自觉地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来为人民服务,不会去计较个人得失,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
必须慎用权力,正确履行职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使你成就一番事业,成为人民的功臣,也能使你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成为千古罪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心地无私一心为民,手中的权力才能有牢固的根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但是我们应该明白,权力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肩上的胆子也就越重。领导干部应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它来自人民。切实做到正确行使权力,对岗位负责,对人民负责。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谋利上。
必须克己奉公,努力做到廉洁从政。古人云:“政者正也”,是指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胡锦涛指出,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凡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正确对待和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监督作为一面镜子,经常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努力在工作中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廉洁从政。
必须严于律己,堂堂正正做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修养的提高最终要通过具体行动来体现,只有自觉去经受各种考验,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的作风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很多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开始的。因此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自省,在政治上把握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要在思想上把握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在生活小节上把握自己,绝不因善小而不为,亦不因恶小而为之;要在工作上把握自己,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升精神境界;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慎独慎行,择善而交,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公务员之家:
通过这次学习,还使我清醒的看到,廉政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任重道远。我们党员干部要真正树立正确的心态,勤奋学习、自觉实践、修身立德、勤政为民。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处处严于自察,事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思想的防线,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成为一名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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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总结篇3
作为一名基层执法单位党员干部,我积极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许多普通党员对学习《廉政准则》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学习之余,我对为什么会形成这些误区进行了独立思考,并结合普通党员的心理特点和工作实际,对如何走出这些误区进行了一些浅薄的探讨。现就其中两个最突出的认识误区,谈一点个人看法。
误区一:“普通党员没有必要学习《廉政准则》。”
《廉政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由此可见,《廉政准则》对没有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说不是党员负责人的普通党员没有约束力。《廉政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一个“一把手”准则。而目前在全国各地开展的学习《廉政准则》活动并不只是领导干部参加,而是由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加并掀起了活动的热潮。一些党员在学完了《廉政准则》后,不禁发起了牢骚:搞了半天,《廉政准则》对领导干部才适用,为什么要我们这些普通党员来学呢?某地组织各机关单位,搞了一个学习《廉政准则》的知识竞赛,并通过电视直播,结果引起了记者的批评。原来,参赛的选手都是一些参加工作不久的办事员、科员。记者追问:学习《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为什么不上台竞赛?“一把手”为什么不上台答题?让普通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有多大意义?我赞同记者提出的“一把手”应带头参加活动的看法,但不认为普通党员干部就不能参加学习《廉政准则》的活动。
普通党员干部也应该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原因有五:
其一,《廉政准则》8个方面的禁止、52个不准,是基于各种普通廉政法规而融合提炼出来的,有较强的针对性,但并没有偏离普通廉政法规强调的中心,因此它不是一部“高高在上”的准则,仍然是一部“实实在在”准则,是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都能看得懂的准则。
其二,虽然《廉政准则》有些条款的确不适用于普通党员干部,如:“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8个不准”,但多数条款,对普通党员干部也有借鉴意义。比如说,“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虚报工作业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些行为,在普通党员干部身上一样可能发生。
其三,一些行政部门的普通党员干部处在执法第一线,权力并不小,甚至在某些事项上权力比领导干部还大,在单位里是个“兵”,到基层中、到群众中是个“爷”,不是领导干部胜似领导干部,领导可能犯的错,他还可能犯得更厉害。因此,让他学学《廉政准则》,可以明白一个道理:领导干部都不允许干的事,你还能干么?
其四,领导干部来自于普通干部,普通干部是产生领导干部的源泉。日后,一些普通党员干部也会走上领导岗位,因此,早一天学习《廉政准则》,对其成长很有好处。抓廉政,就要从源泉抓起。
其五,我们的党是一个讲民主的党,下级对上级有监督权,有检举揭发权,学习《廉政准则》,知道了领导干部应遵守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普通党员干部就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普通党员很有必要学习《廉政准则》,是一件于国于民于组织于单位于个人都有利的事。
误区二:“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是第一位的,廉洁是第二位的。”
这是市场经济下非常流行的一个论调。正是这一论调的误导,一些党组织过分看重了干部的能力,而放松了对其道德品质方面的考察、监管与教育,甚至对一些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采取了包容放纵的态度,结果导致腐败案件接二连三地发生,危害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恶劣。
其实对于官员的“德”与“能”,古代就已经争论出了结果,金朝诗人元好问有一句诗: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说的就是这个理儿。只要好好地选拔,人才总是有的,但是像焦裕禄、牛玉儒这样德能兼备的领导干部在今天仍然是“稀缺资源”。
很多贪官的前身本是颇有政绩的人民公仆。重庆打黑案主犯文强曾经是公安战线上的一位功臣,因抓获“中国头号悍匪”张君而名声远扬,被认为是一个能人而被提拔,官至重庆市司法局局长。然而,文强并没有做到“穷不忘操,贵不忘道”,而是权欲膨胀,利欲熏心,从人民公仆蜕变成了黑社会保护伞,他本以为挖到了金矿,没想到是自掘坟墓。被捕后,文强痛哭流涕道:“人生在世,吃不过一日三餐,睡不过一张床……为什么要到失去后才珍惜呢?!”贪官们总是在落入法网之后才去问这个“为什么”,在位时却从不问为官的准则是什么。当然,有的贪官即使有一堆准则摆在案头也是视若无睹。私利障目,底线一点一点地丧失。文强就是这样的人,是知法犯法者。知法犯法者,能有什么好下场?包拯曾在《乞不用赃吏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所以包青天对于罪大恶极的赃官,不能你官有多大,功有多高,总是毫不留情地一刀铡掉。文强不做民之表,而做民之贼,百姓视之为硕鼠,人人喊打。他受审之日,群众在庭外燃放鞭炮庆祝;被执行死刑时,重庆市民挂出了“文强死,百姓欢”的标语,可见人们对贪官的痛恨到了咬牙切齿的程度。
有一个趋势值得关注,即:被查出来的贪腐官员官阶越来越高,官越大,犯的案子自然也大,甚至“惊天动地”。这给我们的党建工作发出一个警示信号:虽然不能说我们的党到了危急存亡之秋,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的党已经清醒地认识到,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中央也坚定了惩治腐败、肃清队伍的决心,多次采取果敢措施打击腐败。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党的反腐多靠三把“利斧”:开展整风改造官员思想和工作作风,发动民众检举批斗贪污腐化干部,重刑严惩腐败分子。然而,在三把“利斧”之下,仍然有贪官“前赴后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种情况下,我们党把反腐败工作的重心移到制度保廉和源头防腐上。一些党内反腐倡廉法规相继出台,《廉政准则》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部。
但是,仅有《廉政准则》是不够的,它的执行和落实才是至关重要的,这需要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但愿有一天,我们身边的领导干部都是德能兼备的时代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