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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心得体会3000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飘的心得体会3000字篇1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的心得体会3000字篇2

喜欢《飘》这本书,喜欢女主角斯佳丽的坚强,对梦想的追求,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久久的深思,不能自拔……

斯嘉丽是个颇具个性的人物,同时她也是矛盾的。我佩服她,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家乡的热爱,佩服她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坚强的生存下来,佩服她能不顾流言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有这样几个灵魂: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爱,让她在逆境中站起来。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共同奋斗的岁月里,她们已经相互融进对方的生命里。

“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是斯嘉丽在生活中不断对自己说的一句话。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由此看出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让人感动,也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也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顿时心生慰藉。

整本书里,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是一本值得人再三品味的好书,其以南北战争为背景,展现出了一群乐观、勇敢、坚强的人物形象。我们的影子或多或少存在在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曾有过与他们类似的处境。书中所展现出来的精神安慰着我,激励着我,让我乐观看待明天。

飘的心得体会3000字篇3

喜欢《飘》这本书,喜欢女主角斯佳丽的坚强,对梦想的追求,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久久的深思,不能自拔……

斯嘉丽是个颇具个性的人物,同时她也是矛盾的。我佩服她,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家乡的热爱,佩服她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坚强的生存下来,佩服她能不顾流言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有这样几个灵魂: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爱,让她在逆境中站起来。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共同奋斗的岁月里,她们已经相互融进对方的生命里。

“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是斯嘉丽在生活中不断对自己说的一句话。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由此看出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让人感动,也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也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顿时心生慰藉。

整本书里,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是一本值得人再三品味的好书,其以南北战争为背景,展现出了一群乐观、勇敢、坚强的人物形象。我们的影子或多或少存在在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曾有过与他们类似的处境。书中所展现出来的精神安慰着我,激励着我,让我乐观看待明天。

飘的心得体会3000字篇4

《汤姆叔叔的小屋》告诉我,爱是无上的,爱是没有区别的,爱是不分大小的。

汤姆的诚实、正直、善良为什么能够经受住一切的考验?他难道就没有自己的欲念吗?他难道就不知道那些把他视作奴隶的人的罪恶吗?他应该爱那些同为奴隶的黑人,因为他们伸手苦难;他能够爱谢比尔先生以及他的家人,因为他们同样善良;他可以爱那些同样爱着他的人,可是他有什么理由对那些残忍、贪婪、十恶不赦的奴隶主同样充满关爱?汤姆说,耶稣爱着每一个人,是的,他信仰耶稣,耶稣就是上帝,可是他不知道,他也是上帝,因为他同耶稣一样满怀爱心。

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飘的心得体会3000字篇5

正如同“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不同的人来说,“爱”这个字眼所包含的意义都是大相径庭的。人们用不同的方式去诠释着爱,收获着爱:在有的人心中,爱是举足轻重的,他们苦心经营着爱;相反,在有的人心中,爱是微不足道的,他们肆意挥霍着爱。

而《飘》的主人公之一,郝思嘉,一个桀骜不驯的女孩,就把爱视为微不足道的。她肆意践踏着这份青涩的、朦胧的爱。16岁的她,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将与媚兰结婚,便想在第二天的宴会上夺回希礼,并与他私奔,没成想卫希礼竟婉言拒绝了。她恼羞成怒,便在冲动之下与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当然,她只是想让卫希礼生气罢了。但不久,南北战争爆发,在婚后一周,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便死在了军营里。

3年后,北军包围了亚特兰大,当时住在亚特兰大的思嘉带着媚兰回到了塔拉,艰难地生活着。知道南军投降,思嘉的生活才稍有好转。但为了筹集300美元的税款,她与亲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结了婚。

尽管思嘉已有两个孩子,但她依旧想着卫希礼。不久,甘扶澜为了给思嘉复仇,中枪身亡。思嘉为了荣华富贵,违心地与白瑞德结婚。虽然瑞德全心全意待她好,但她对卫希里始终念念不忘。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与婚姻作为交易。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卫希礼的软弱无能,不值得去爱。倒是白瑞德才是思嘉真正爱的人。当她明白过来时,瑞德却已离她而去。“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最后,思嘉身心疲惫地说。

但“明日何其多”,在现实生活中,不会有那么多的明天。消失在人海中的人明天已找不回来,曾经的青葱岁月也不会再回头。尽管小说中的郝思嘉才刚刚28岁,还是花样年华,但她却白白浪费了整整12年的岁月。她为了一个在内心深处并不爱的男人,辜负了一个以真心对待她的人。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原本可以很美满的结局,却因她对爱的幼稚见解变得令人叹息。她一开始的抉择就决定了她的命运。

但当我们在为思嘉的愚钝与幼稚惋惜、哀叹时,其实,像思嘉这样的人物就如同空气——无处不在。当我合上书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的一个朋友——小静。她的内心很柔弱,表面上却十分坚强,因为她是一个单翼天使,父母离异。曾几何时,她的母亲还很年轻,风韵十足,但性子孤傲。她的父亲不停地追求她,并与她结婚。可日复一日,她的父亲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她的母亲,并不喜欢她那喜怒无常、养尊处优的性子,当时只是因为她高高在上,难以匹及才产生了仰慕之情罢。他们之间的隔阂已不能用深渊来形容,因此他们屡屡吵架,并不因为顾及小静就在旁边而停止下来,反而越吵越凶。最终,在懂事的小静的劝解下,他们离了婚。虽然到最后,他们还是收获了自己的自由,但13年的光阴就这样如流水般地过去了,身上的包袱也变得更重了——小静母亲已是人老珠黄,魅力全消;而小静的父亲则变得胆小怕事、唯唯诺诺。一次错爱,使两个人,两个家庭承受了许多不该承受的磨砺,错过了许多不该错过的机遇,浪费了许多不该浪费的光阴。

爱,并不是微不足道的,它很重要。也许有爱时并没有感受到它的存在,但我们却不能没有爱,不能失去爱。有爱,就该好好的去爱。不要把爱当做儿戏,因为一旦爱了,就要付出诸多努力,付出诸多珍贵的事物;不要把爱当做交易,因为一旦如此,这场交易就一定会输得一败涂地。当你幡然悔悟时,却猛然发现,自己已一无所有。

然而,当爱已成往事,或许,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这时的爱,只会是一个累赘,倒不如放手。人生已经太匆匆,将往事留在风中罢。

飘的心得体会3000字篇6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

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

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的心得体会3000字篇7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的心得体会3000字篇8

坐在书桌上,映着月色,打开一本旷世绝作,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字中,走入美国的南北战争,走入《飘》的世界……

《飘》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的故事。内战发生以前,美国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女主人公斯佳丽便是出生在富裕种植家庭的骄傲公主。

十六岁时,斯佳丽爱上了邻居阿希礼,可阿希礼却不顾斯佳丽的大胆表白,和表妹玫兰妮结婚。斯佳丽一气之下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不就,战争爆发,所有南方的青年都去参军了。两个月后,查尔斯在军营中去世了,年纪轻轻的斯佳丽成了寡妇,为了让女儿心情好一些,埃伦让斯佳丽去亚特兰大。战争达到了亚特兰大,斯佳丽带着快要临盆的玫兰妮坐着瑞特的车回到了塔拉庄园,可塔拉早已变得一穷二白。斯佳丽的母亲埃伦刚刚去世,而父亲因为悲伤而变的神志不清。在这样的情况下,斯佳丽带领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后来为了家庭富裕,她违心嫁给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费兰克,成为木材中的佼佼者。有一次,为了个斯佳丽报仇,费兰克死在抢下。而一直深爱斯佳丽的瑞特不敢再等,最终和斯佳丽喜结连理。但最终因小女儿的夭折和一直没得到斯佳丽的心,最终离开了她。

斯佳丽,一个猫一样的女性,她坚强、执着。当塔拉被烧得只剩棉花时,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姐,她亲自带领妹妹下田种植,用她的能力,成为了这个家的唯一支柱。她贪心、贪钱、冷漠。可这些词用在她身上却是可爱的。

美国内战四年,南北方回异的政见导致他们分裂。这本小说也同时让读者看到了战争的硝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无尽痛苦。

19世纪的美国南方,上流社对妇女的要求是苛刻的。在男人面前,女人必须要表现的软弱无助。出嫁之前必须是家里的乖乖女,出嫁后要成为相夫教子的典范。谁要是走出家庭,撇开丈夫在社会上崭露头角,那就是离经叛道的行为。而斯佳丽·奥哈拉对这一切嗤之以鼻,对所有的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面对困难,斯佳丽没有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也没有绝望气馁、得过且过,没有沉溺在过去的美好时光里,他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塔拉生存下去。他放下小姐架子,外出向邻居借粮食和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家里盗窃的北方士兵。他屈尊向瑞特求助,嫁给妹妹的男朋友,参与费兰克的生意,最后还成为了一个精明成功的生意人。虽然斯佳丽的挣钱行为不可取,但她的目的却是为了全家人不在挨饿,为了塔拉不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里。斯佳丽强烈的责任感和不畏困难、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佩服,她站在塔拉庄园的红土上大声宣誓:“从此之后,我发誓,不再让自己和全家人挨饿!”他把母亲的天鹅绒窗帘改成裙子,决心征服世界,让那些欺负他们、冷眼看他们的人刮目相看。因为她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姐,他要照顾爸爸和两个妹妹。父亲曾说过,凡是身上流着一滴爱尔兰人的血,他们就一定会热爱土地。

当瑞特离开她的时候,她心里的蓝图再次被残酷的现实撕碎,她伤心、难过,但没有耍赖、撒泼,而是坚强的接受的这一事实。“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在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呀,过去的已经过去,不管遭遇了什么不幸和挫折,这都已经成为历史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会带来新的希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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