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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 丹梅 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本书讲的是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讲述了一个关乎亲情,友情,爱情,以及人性的温馨故事,感人至深。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一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一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1

最近看《追风筝的人》,阿富汗战争前的乡间街市上的那份繁华与安宁让我想起了老家村中的那小条街。

这条街是村间宅落交通的主道,因此,也是整个村子除大集以外最为繁华的地方。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街角的叫卖声便交叉作响,不绝于耳。油条、油条豆浆,新鲜刚磨的哦糖火烧,烫呼烫呼啰。叫卖声有节奏地此起彼伏,勾起了我的味蕾,也赶走了迷糊的困意。那叫卖油条、豆浆的声音有些浑厚,是前排广老头儿的。他家的油条香脆可口,只需一口,就满口生香。叫卖糖火烧的,那是邻村的一位中年妇人。我忙忙地披上奶奶的青布大褂,寻着声音在街中央的一条小水沟的桥边找到了她。在我的记忆中,每次她都推着那辆半旧的木车,来到那座桥旁停下,然后,一边撕弄着黄晕晕的包裹纸,一边放声叫着。她的声音清脆悦耳,飞上枝头,都可以与晨雀媲美了。最妙的是烫呼烫呼啰中的一个啰字要拐几个弯,跨越好几个音域。老街的清晨是一天中幸福和乐的前奏,跳跃着,起伏着。

到了晌午,日头已经很毒了。田里的老农们收了工,肩头扛着铁锹,走在回家的老街上,卷起的裤腿随着踢踏的步子落了下来。街两旁低矮的红瓦房顶上的烟囱升起依依徐徐的青烟,满街飘散着五谷的杂香回来啦!嘿,刚才你家大黄把小二黑咬了!啥,这畜牲这是东边院墙内传来的对话。新鲜事是没有的,而这些平凡的杂事却却给村里人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要说最让大家期盼的,数正月里的大年会。村里的文艺青年和资深表演家们纷纷搭起各式各样的戏台喜庆中,透着浓浓的年味;笑声里,露出深深的欢情。

老家的村子不大,村子的环境也算不上优美,不曾有特殊的历史,也没有光彩的荣耀。它永远是平静的,日复一日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是无法替代的,那份淳朴,平静,诚挚。生活是一团麻,扯不断的思念。

高一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2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就有一股激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不便是我吗?

幼时的我,也有一个如哈桑般的老友。彻底称得上是寸步不离。

可我有一次,带着他去偷东西。咱们的方针是一个很尖刻的老婆婆家。素日里,她老是怒斥咱们。咱们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她。她有一个很宝贵的手表,咱们早就觊觎它了。所以,我就去把它偷了。可当老婆婆发现的时分,我却说是他干的。“他明知道是我变节了他,但是仍是再次容纳了我,或许是最终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知他,在某种程度上,我或许便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魅。”书中如是说。

是我在从中作怪,使他遭到了老婆婆的一顿暴打,使他背上了小偷的名号,使他不敢光明磊落的站在世人面前。

我感受到了如阿米尔相同的惊骇,相同的内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直到现在,那深深的负疚和罪恶感萦绕着我,不管怎样,难以拭去。

但读了《追风筝的人》,我幡然醒悟了,现在还为时不晚。哈桑已逝,朋友仍存。别比及来不及的时分再懊悔。当看到阿米尔鼓起勇气寻觅哈桑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拿起书,径自向朋友家追去。

“我追,风吹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浅笑。”

早已读过这本书的他,一看到这本精巧橙色封面的《追风筝的人》,心照不宣的盯着我,苦口婆心地说:“我俩之间,无需多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啊,为你,千千万万遍。”

没有生在战争时代的咱们应该感到幸亏。由于这样,咱们才有去抢救,去抱歉的时机,还不至于怀着负罪感度过终身,抓住时机别让它定格成永久的伤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咱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只要追到了归于自己的风筝,咱们才干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面是一份对人生命运的服气与感谢。而对于咱们来说,不管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咱们英勇的地去追吧!

我追。

高一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3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揪心的故事: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阿米尔12岁那年,他们一起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赛后,阿米尔眼看哈桑受人侮辱却未出手相救,这件事给阿米尔带来了自己无法承受的自责和痛苦,为此,他逼走了哈桑。不久,战争爆发了,阿米尔跟随父亲逃难美国,而无家可归的哈桑,则被留在了危机四重的阿富汗。时隔二十年,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的罪行,又回到了阿富汗,却发现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可那时哈桑已经失去了生命,阿米尔又踏上了拯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赎罪之路。

在这本书中,家庭,友谊,背叛,救赎,无论那个主题都让我潸然泪下。可阿米尔与哈桑的主线故事固然感人,但整本书里最让我震撼的是阿富汗战乱前后的风土人情和阿富汗人民对于和平的渴望。

书中有一个桥段我印象深刻,那是当阿米尔返回故乡时所看到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残疾男人在出售他的义腿。“和平”二字,在我们看来,多么稀松平常,可在当时的阿富汗,和平是多么昂贵的东西呀!正是因为战争,让阿米尔与哈桑兄弟阴阳两隔,再也失去了重逢的机会;因为战争,无数阿富汗儿童失去了健康长大的机会;因为战争,阿富汗人民不得不在生命和尊严中严酷的选择;也是因为战争,让阿富汗的`天空再不像1975年的风筝节那样,上百个风筝在肆无禅的飞翔,厮杀。

“和平”二字,在当时的阿富汗,乃至现在仍被控制的阿富汗,让人可望而不可求。想想阿米尔一家,若不是因为无情的战火,他们永远不会颠沛流离,背井离乡,去往一个陌生的国度。

正如译者李继宏说,在这本书中,风筝是有象征意义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成我们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追。

高一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4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高一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篇5

本书是在当当购书时发现,下方有加钱换购其他图书,于是这本书出现在了我的眼里,买回来的时候我一直没有时间看,它就一直被放在办公桌的角落,和其他书排在一起;

国庆假期,我的思维终于可以从烦躁的工作中跳出来,我累,并不想趁着假期出去玩,想静一静,于是将这本不起眼的书带回了家。

其实后来我才发现,《追风筝的人》一直就是一本好书,只怪我才疏学浅,之前都没有听过;它讲的是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这个故事起源于风筝,也结束于风筝,故事情节紧凑,跌宕起伏,以至于我三天时间就看完。

对于阿富汗这个国家,大部分人并不了解,小时候记忆里这个国家就是战乱,印象中就是美军对阿富汗打击,其实读完这本书我才了解,美军打击的是,至于美国是否有其他目的不说,是摧残了这个国家,让阿富汗的人们处在水生火热中,即使战乱的阿富汗已破烂不堪,尽管美国给了很多阿富汗人庇护所,其实文中还是能发现这些人对自己的国家仍然深爱,他们渴望和平,这篇文章让我对阿富汗的人民,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礼节习俗,他们的思维有了具象的理解;

整篇故事我对三处有深刻印象;

第一处:男主阿米尔问他的父亲对罪行的看法,他的父亲在当地是一位名声显赫的人,帮助过很多困难的人,建了恤孤院,深受当地人尊重,他的父亲特立独行,不会按照破旧的习俗去限制自己,他也教导阿米尔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在阿米尔问出了这个问题后,他回答说:罪行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当你杀害一个人时,你偷走了他的性命,你偷走了他的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了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时,你偷走了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时,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这是阿米尔父亲给到他的回答。一切罪行皆起于盗窃,这样的`理解是多么独特却又无法反驳。

第二处:拉辛汗给他的信中说道:亲爱的阿米尔,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其实这句话的寓意贯穿了整篇文章,阿米尔的父亲因为和哈桑的母亲上床,生了哈桑,为了自己的声望地位这件事情无人知晓,他对哈桑的爱并不比阿米尔少,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立恤孤院,把钱留给遇到困难的朋友,这些都是他为自己罪行的救赎;同样阿米尔得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亲兄弟时,为了自己的侄子,哈桑的儿子,冒着生命危险将他从手中夺回,并想方设法带回美国,这也是他的救赎之路。这句话对我真的感慨很深,在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的几天,我产生了矛盾,一有事我就把父母难处搬出来,把事往自己身上揽,然后强加给别人,其实我当时好想说这就是我的救赎之路,以前的我不懂事很幼稚,我不理解为父为母的难处,我索要的太多,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太多,但他们一直都庇护着我,现在我觉得以前的自己太不应该,我现在做的就像阿米尔那样,自己承受的痛苦越多,只要付出在了以前错误的行为上,心里的罪恶感就会越少,但我没有讲出来,这也许只能靠自我认知吧。

第三处:阿米尔随父亲逃至美国安顿下来之后,有一天他的父亲开始抱怨美国的苍蝇,他看着苍蝇从这面墙冲到那面墙,在这嗡嗡叫在那嗡嗡叫,飞得又快又急,他埋怨说:在这个国家,甚至连苍蝇都在赶时间。

确实,一个城市的生活节奏都是有差异的,更别说两个国家的差异,我从小在农村长大,现在在一个大城市为生活奔波劳累,每次回到了家我才会感觉舒服自在,小城市的安逸,农村的安静,也许在快节奏的环境中待久了,都会让我觉得这种安逸有罪恶感,这样这到底是不是一个正确的成长轨迹;国庆几天的朋友圈已成为吃喝玩乐的胜地,我却想静下来看一本书,中午吃过饭之后我回到我出生的老家,家里只有爷爷奶奶住着,虽然几十年过去了,家里的东西一切都保存完好;窗外阳光温暖,我躺在阳台上一张20年前的老式藤椅上,闭上眼睛,因为刚入秋,在农村仍然有知了叫,在温热的阳光下,听着它们的叫声,我仿佛回到了20年前小时候的夏天,除了没有周围燥热的空气,一切感觉都那么相似,翻身伴随着藤椅嘎吱的响声,那时候母亲全职在家带我,这会儿她应该躺在沙发的凉席上午睡了吧,那时候的奶奶还是有力气打我的奶奶,爷爷总会抱着我在床上逗我玩,想着想着我迷糊的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醒了,这一切都是过去,鼻子酸酸的,就如阿米尔一样,再也回不去印象中快乐的童年,我们都走在了追“风筝”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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